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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官职介绍(7/9)

轻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阶的高下。假节者,战时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处人死刑;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没有官位的人处死;使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二千石以下官民处死。加督者,官位进一品;加都督者,进二品×于加将军号者,权势尤重,往往为方面统帅,统领边地诸州。例如司马懿出御东吴时,以骠骑将军领据刺史、督荆、豫二州诸军事,击败孙权进攻后,转镇长安,备御诸葛亮,此时的官阶为骠骑将军领雍州刺史、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说明因功升迁了一级×于景初三年(239年),受魏明帝遗诏辅政,加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这里的都督中外诸军事就是统领全 队的总司令了。

曹魏对于蜀汉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与东吴控制的扬州、据、交州也分别任命刺史,史称异§的制度蜀汉、东吴也存在。

刺史的属官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文学从事、武猛从事、督邮、主簿、帐下督、门亭长、书佐、计吏等№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编辑]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阳,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体职掌与太守同。

州以下为郡。郡置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第五品。边郡太守往往加将军号以领军。郡以郡丞为副长官(边郡称长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为本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边郡、大郡置二人并增置司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祭酒、督邮、主簿、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

[编辑]县、乡制度

郡以下为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县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长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的属吏有各类掾史祭酒。

县之下置乡,乡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乡置啬夫一人,第九品。

[编辑]曹魏的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宾(指逊位后的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亲王、公爵、侯爵有封地□国置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郡太守□国其余属官有都尉(掌王国捕盗、驻军)、傅(职比朝廷太傅、保(职比朝廷太保)、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长史(掌王府事务)、郎中令(掌王宫内务)、中尉(掌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七品;程(亲王随从)、侍郎(职比朝廷门下诸郎)、家令(掌奴婢)、诸杂署令,以上均为第八品;谒者(职比朝廷谒者)、大夫(职比朝廷门下诸大夫)、诸杂署丞,以上均为第九品。公国体制比王国,但是诸官的品级均有贬损。侯国相相当于县令。

曹魏黄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与都乡侯、亭侯与都亭侯、关内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虚封¢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周朝延续下来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虚封制度。

补充:蜀汉官制

蜀汉官制与东汉相仿∩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诸葛亮的后继者蒋琬、费袆等均以大将军职行丞相事);与曹操执汉政不同点在于诸葛亮等蜀汉政府首脑并无意取代君主的地位。

[编辑]蜀汉的中央官制

主要行政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章武元年以诸葛亮为之。

丞相可以开府(即有自己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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