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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下)(2/2)

也最详细的一份命令。

所有国有企业的能源使用在一个月内全部改为“汉龙”电池。

禁止使用燃煤,禁止使用液化气,禁止使用烧柴,禁止使用一切除电以外的所有能源形式。而且一定要使用新型电池。

第一批新型电池将在一周内下发到各个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予以扣留和出卖,违者将以叛国罪论处。

社会有什么风吹草动,第一反应肯定来源于政府部门。所以,必须以最快、最严格的方式让基层国家单位首先使用新电池。

第一批电池以无偿方式下发,使用期间的充能问题由各地发电站按照规定统一执行。

新型电池的宣传材料由各个使用单位分别发放,要确定在一周之内发放到所在城市每一个人的手中。介绍资料必须简单明了,并配有图文说明。最重要的,必须标注清楚:每一块家庭使用型电池,只卖100元人民币。

加快加大对所有再生性能源的利用程度。沿海城市要配备大型的潮汐能发电站和风能电站。国内主要河流上修建发电站的计划要尽快实行,为使用统一能量做好基础设施。

就这样,在一块电池的带动下,整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开始运转起来。

电能,是我们的希望。

能做的都已经做了。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

一年时间,不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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