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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揭秘(1/3)

秦歌并不意外,他一直觉得沈沐很聪明,发现自己这边的人隐藏了些东西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既然准备找合作者,那么完全地隐瞒并不可取,尤其是对方已经发现端倪的时候。

不过,在交底之前,还有些事要处理。

朝王武使个眼色,忠心的保镖一手提起一个俘虏,走在一个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地方放哨去了。

沈浩张大了嘴:“王哥好力气!”

“嗯,而且身手也相当不错,”沈沐淡然接上:“绑人的两根绳子是昨晚的床单接成的,王哥是收了绳子直接跳下来的吧?”

虽是疑问,却是肯定的口吻。

其实加油站二楼的起居室也不算高,窗子下沿距离地面大概有五六米的距离,跳下去应该死不了人,但受伤的几率就比较大了。在这缺医少药的时候,留下大的伤口甚至摔断手脚会很麻烦,变成累赘后会大大增加死亡的可能性——用个词来总结,就是“伤不起”。

除非艺高人胆大。

照沈沐的推测,李和光直接跳应该也问题不大,只不过是为了保险才借助了一下绳子,但李和光和王武还是有所不同的,这是种很微妙的感觉。比喻一下,如果说李和光是条无害的狗,王武就是头舔血的狼。

在秦歌身上,沈沐也有类似的感觉,不过比王武的淡些。

这也许就是血腥气。

看样子,他从休伊斯那里得到的好处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感官敏锐。

沈沐目光灼灼,盯着秦歌。

所有人都盯着秦歌。

在目光聚焦中,帅气的男人点了点头,露出个感兴趣的笑容,反身坐入车中:“不妨说说,你还看出了什么?”

“昨晚六个敌人被枪杀却没有明显的声音,是消音器的功劳,即使你们是刑警,逃亡的时候也不会特别配备这个吧?”沈沐侃侃而谈:“夜视望远镜的功能好像超出了民间的认知,或许是军方产品,这个我不能确定,不过,我发现习姐的枪耍得不错。”

他话锋一转:“李哥应该也发现了一些事,对吧?”

李和光伸手在沈沐头上划拉两下,被推开,笑着道:“习娜身上有伤,从右边制服会比较容易。”

看起来木讷老实的,不代表容易欺瞒。

习娜惊异地瞧了李和光一眼,妩媚地撩了撩耳边的碎发,用一副“哎呀被你们发现了还是坦白吧”的口吻道:“其实我和秦歌都是市刑警队的,不过他是来镀金的少爷,还有保镖跟着,典型的高富帅,我倒是想倒贴,可人不愿意……”

秦歌打断了她:“得了吧娜娜,这话你自己信吗?”

沈浩内心的小人咬着手绢。

呜呜,羡慕嫉妒恨啊。

不管怎么说,秦歌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长得帅,家里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两样都有的可能性更高,而且肯定不缺女人,看那熟练的捆绑手法……老天,你为什么不收了他!作为一个妹子,这样的汉子难道还看不上眼?

沈沐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弟弟在想什么。

这家伙在家天天看,做梦都想变成种马大收四方,如今眼前尽然有个现实模板,暗地里肯定把牙都咬碎了。

唉,末日了弟弟还没过中二期,肿么破?

“王武是我的保镖这一点没错,没办法,老爷子不放心。”秦歌笑了笑,仿佛卸下了某种伪装,看起来越发风流倜傥,英武不凡,沈浩龇了龇牙,感受到了蛋蛋的疼痛,转头看哥哥洗眼睛。

光论颜值,沈沐是比秦歌强的,但人的魅力不仅仅是看脸,还要加上身材气质等各种方面。如果让妹子来选,学校里的小女生或许会比较喜欢沈沐这种如同精灵或者白马王子之类的长相,而早已过了相信童话年龄的女人,则会更欣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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