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七十一章 番外三 冷煎鹅肝(1/3)

【放飞自我|ooc预警|军火商豢养歌姬】

【轻度黑化|一个爱而不得强求也要得的痴汉stalker】

……

托尼·斯塔克凝视着箱子里的人。

她确实是美极——让替他打开箱子的保镖都为之倒吸凉气。嘶声让斯塔克微感不悦, 他从沙发上支棱起腿, 用漆亮的鞋跟让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肌肉小子挨了教训。

保镖很快被带离, 等着他的是一笔天价佣金。空旷的客厅只剩斯塔克和他的箱子, 他终于得以好好品味这份无上珍馐。

蜷缩在箱子里的是个女孩儿,穿着质感不精的舞台装——行头实在不衬美貌:蜷曲的姿势下, 瓷白到毫无瑕疵的皮肤合该被丝绸包裹,蹩脚的蕾丝也不值得受她樱桃般的香唇纡尊。

他仅仅是看着, 就有进入她梦境一窥的念头——老天知道他失眠已久。她的梦里准是茉莉和羊乳凝成的土地, 他想象被她的嘴唇追逐,她的蓝眼睛倘若睁开,必定是溺死人的银河。

他为色相所迷。

但如果只是纯粹色相,又不足以让一个斯塔克心动。他在床上见过多少**,清纯或丰腴;他被养刁了口味, 偏爱西方油画里的身材——少女细腰翘臀, 胸|乳却没怎么发育, 如同新生的小月晕。

这位富贵商人觉得自己可能太寂寞了——你要知道,有时候寂寞是可以杀人的, 而上床无异于饮鸩止渴。

所以有一天他决定喜欢歌剧, 爱好可以培养,斯塔克也可以文明如里尔克。

但是大多演员都是空泛的、毫无内容的, 他又觉得恶心。对着马桶盖能呕出胃酸的那种恶心。

托尼·斯塔克在爱上歌剧的第十二天又摒弃了它,开始寻找下一任能打发时间的知交情人。

于是他又碰巧听到有个姑娘在唱歌。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他被击中,像上课睡觉的差生被丢了个粉笔头。那截粉笔头洞穿了他的外套、胸膛和肋骨,最后在心脏落户。

他自从他母亲死后就再没听过那样的歌声。谁也不知道二十岁的托尼·斯塔克是个妈宝, 没了娘的孩子还容易情绪暴躁。

幸亏莉齐·巴恩斯,这个小姑娘有副金嗓子。有的时候斯塔克真想把她的喉管剖了,看看那里是否藏了一个明亮的夏日田野。

他用三年的时间观察她,像个试图入侵别人生活的偷窥者。有的时候她自歌自笑,更多的时候喜欢露台上踱步,她似乎更偏好做个演员而非歌手,步态即使生硬也显出可爱。

但是这不代表斯塔克希望她做个演员,那条小舌头除了用来接吻,不用来唱歌实在浪费。

三年用来谈恋爱够短,用来认识一个人够长。他看着她从十六岁、十七岁,长到十八岁;她日渐迷人的身材、可爱的笑脸塞满了私家照片和录像带。

让他长吁口气的是她没有谈恋爱;她那副可人笑脸,有三分之二献给了她的哥哥詹姆斯·巴恩斯,斯塔克从没这么嫉妒过一个男人,嫉妒使他抓心挠肝,以至于日思夜想地诅咒这个同样经商的对头破产。

——哈,然后那家伙真的破产了。

诅咒应验,斯塔克却无暇办庆祝派对;那颗扎入他心脏的粉笔头现在融化成达姆弹,把他的良知击溃。他内心的恶魔在引诱他,甚至还欢呼雀跃:

-看啊,斯塔克!大好机会。

-收手吧兄弟,那是犯罪。

-去你妈的,你算什么良善之辈?

他花一分钟时间说服了自己,顺便和恶魔击了个掌。

于是十八岁的受难女孩儿,昨天还远在罗马尼亚的小酒馆演出挣钱养家,今天就被装了箱过海漂洋,成了托尼·斯塔克的所有物。

所有物。斯塔克再咀嚼一遍,这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