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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6)

我圆睁杏眼。我心想这本书太厉害了,颜如玉也变出来了。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右手和这个美女的左手都抓在同一本笔记本上,而她的右手则抓着足以当枕头用的牛津字典——这就是凶器了。我朝她咧嘴一笑,那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她还是板着个脸,但开口说话了;她声音很悦耳,但只说了三个字:神经病。于是我就喜欢上她了,理由很充分:第一她很美;第二她爱憎分明。很快,她的第三个可爱之处也浮出水面。当我告诉她我抢她的笔记本只是因为梦见自己捡到一捆钞票时,她马上心无芥蒂地笑了。这一笑就好比锦上添花,把她的美丽展现得淋漓尽致。我当场就醉了,情不自禁地用所知道的所有褒义词形容她。这是我第一次当面称赞异性,效果显著,她很开心地对我说:你真贫。虽然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贫穷,但她是笑着说的,说明她并不在乎这些,这是多么豁达脱俗的好姑娘!后来的发展就简单了,她经常上图书馆,我每天在那里打工,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逛街、吃饭、看电影……顺理成章咯!”

一口气说完这段奇缘,霍九建一脸的春风得意,喝了一大口水,补充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妈管她比较严,尤其是和异**往方面。不过,准岳母大人前不久被公司派出国拓展业务去了,起码一年才能回来,远水救不了近火,等她回来生米也成熟饭了,嘿嘿!”

几个光棍被他的满足感馋得直流口水,更为这段恋情的开始与发展都能避开未来丈母娘的阻挠而嫉妒万分。华泰崂指着霍九建提醒道:“你可别心存侥幸哦,煮熟的鸭子也会飞的,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同胞来说,拥有丰富对异性斗争经验的丈母娘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又无法回避的火焰山。”

“唉,可不是嘛!”阚戚智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如果想修成正果,就不光要征服女朋友,还要征服她的妈。”不久前,他刚和那位来自书香门第的“北极公主”分了手,因为对方的母亲本来就不赞成女儿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结果看了阚戚智写给她女儿的“戚辽体”情诗后更是差点心脏病发作,坚决要求女儿和阚戚智划清界限,令他一直耿耿于怀。幸好“北极公主”的外表乏善可陈,所以他没怎么挣扎就放弃了,耿耿于怀的只是她妈不懂欣赏“戚辽体”这件事。

“果然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她妈呀!”郑能谅听了霍九建的爱情故事,不禁也脑洞大开起来,“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擒贼先擒王,娶女先娶妈?”

“哈哈哈!”霍九建对舍友们的调侃一笑而过,同时对两位“恩师”表达了谢意,“我能谈到这个女朋友,头功要归谅仔和鸾少,因为上次追梅歆芾的时候,他俩的指导给了我很大帮助,锻炼了我的胆色与技巧。”

“两个词都用错了,你这叫色胆,不叫胆色;也没什么技巧,就是些伎俩,”郑能谅一针见血地点评道,“事实上,每个男人迟早都会褪去纯情羞涩的外衣,将油腔滑调、花言巧语、软磨硬泡等技巧运用得炉火纯青,因为竞争的需要以及动物的本性使然,我和鸾少只不过帮助你缩短了这个进化的过程而已。”

霍九建故意做出一个娇羞的表情:“乱讲,人家现在还是很羞涩很纯情的好嘛!”

“呕!”众人异口同声报以鄙视,然后哄闹着让霍九建简明扼要地把这位新女朋友的外貌特征描述一下,看看到底有多美。这把他难住了,一会儿说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一会儿又说她“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最后直接说:“古人云,美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我这女朋友如果生活在战国时代,那么中国古代史一定会改写,因为只须挠一挠她的胳肢窝,就能将七国全灭了。”

大家都知道霍九建是个很严谨的人,他形容女孩子的措辞一向都有90%的保留,即使在他为梅歆芾神魂颠倒的那段日子,也不过将对方称作“值得一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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