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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舔狗不得house(1/2)

芬拉尔的魔法可以标记他去过的地方,作为远距离传送魔法来使用,纪言这次如果找到他,就能够大大减少自己在路上浪费的时间。

一个小时后,纪言凭借“野猪”的血液,一路狂奔,来到了传闻芬拉尔出现过的城镇。

顺带一提,“野猪”虽然是被魔法骑士团们当小怪来刷,当烤肉来处理的可怜鬼,但是,它的形象极为骇人,两条堪比象牙的獠牙从嘴角两边突出,头顶和后背上还燃烧着熊熊的火焰。

它们的力气极大,耐力也极强,当纪言吞食它们的血液后,可以开启近一个小时的能力共享时间。

塔哈尔镇,一个边境的小镇,因为其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可以见到很多具有异域风情的东西,也因为这些蕴含着不同文化风俗的商品,塔哈尔镇比周围一些镇子要更繁华一些,在街道上偶尔还能看到挑选钻石国宝石的中小贵族。

纪言沿街走进一间小酒馆,点了一些食物,不等服务员把所有菜品上齐,他就拽住他的衣角,询问道:“小哥,我听说这儿昨天来了位黑色暴牛的魔法骑士,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服务员看了纪言一眼,问道:“你说的是那个被当街甩掉的芬拉尔吗?”

纪言点点头:“嗯,我问的就是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听到是问芬拉尔,服务员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贱兮兮的,他八卦道:“当时那个场面,可真是刺激,我当服务员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么刺激尴尬的场面。”

“不过,说到他现在在哪儿,这我倒是不太清楚,不过,我昨天看热闹的时候听说,他好像住在隔壁街的熊爪旅馆,你可以去那儿看看。”

“熊爪旅馆吗?好的,谢谢您了。”

得到确切的情报,纪言又放走了服务员,低头看着逐渐上齐全的菜品,眉头微蹙。

他在纠结,自己是先吃了饭,还是先去找人。

不过,一秒后,他就抛开纠结,选择先吃饭。

白色魔导书可以让他吞噬血液获得血液主人的能力,但是,期间消耗的能量还是他自己的。

现在他就处于一个能量几乎消耗殆尽的状态,以这么一个状态去见魔法骑士团的成员,显然不太保险,纪言打算恢复一些能量后再过去,这样能安全些。

酒足饭饱,纪言付了钱,按服务生提供的小路,以最近的路程走到了熊爪旅馆。

刚到旅馆门口,纪言就看了自己此行的目标——芬拉尔。

从旅馆敞开的门口能够看到,门里的芬拉尔正在骚扰登记客户的前台小姐姐,他时不时利用空间魔法“变出”新鲜的花作为才艺展示,期望能够看到小姐姐星星眼的崇拜表情。

但,他昨天的糗事已经传遍了城镇,前台小姐姐又怎么会对他假以颜色呢?

纪言笑了笑,走进旅馆,走到芬拉尔旁边,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兄弟,你听说过一句话没有?”

芬拉尔被人打断“搭讪”,脸色不由一沉,他看了纪言一眼,警惕道:“你是谁?”

纪言没回他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才的问题:“先别管我叫什么,你听说过一句话没有?”

“什么话?”芬拉尔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让纪言的手离开他的肩膀。

作为一个合格的魔法骑士,虽然他平时有些不着调,但是真正遇到一些事情时,他还是很谨慎的。

“舔狗不得house。”

纪言将这句怼了他们“未来研究所(笑)”所长不知多少次的至理名言说了出来。

“啥?”芬拉尔一愣,下意识的分析纪言这句他不怎么能听懂的话,但这句双语拼接式的网络用语,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纪言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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