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结-亡魂之证(5/5)
机这个群体的敏感性,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件大新闻。>
有夸大事实的、有深挖矛盾的、有各界点评称赞的……>
功劳嘛,自然从上往下排,罗前和元嘉倒也不争这些,不过罗前的职业履历上倒是添了精彩的一段了,元嘉也如愿地拿到了十万元的赏金,还有一面市局送的锦旗,表彰以及肯定他用自己的学识为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但是元嘉没想到的是,上面有意推他出来,主动向媒体肯定了元嘉对此案件的巨大帮助。>
一来是为市民们树立良好的形象典范,二来也是给犯罪分子们一个警醒:破案的办法比你想得多。>
于是乎,在媒体的报道下,元嘉就有些被神化了,吹得跟福尔摩斯似的。>
偏偏因为元嘉的长相帅气,不但有这种让女孩子尖叫的超高智商和颜值,还会神乎其神的催眠,这一波‘公益偶像’塑造得相当成功。>
短短三天时间,元嘉便火得一塌糊涂。>
为啥,因为这‘公益偶像’还有着‘流量偶像’的优点啊!>
你小鲜肉能破案吗?元嘉能!>
你能破案的有小鲜肉帅吗?元嘉有!>
在这个流量就是黄金的时代,元嘉这些天里甚至接到了不少商业演出的邀请,还有各大报社的约稿专访。>
接着这波主流媒体的宣传,元嘉的日常直播间也爆火了,无论是关注粉丝数还是在线观看人数,直逼一线网红。>
斗鸟直播平台也没闲着,当下最重要的,便是留住这个金疙瘩,以前的普通直播合同必须要修改了。>
平时上课就更不用说了,每堂课都是爆满的,甚至有不少学生在走廊隔着玻璃偷拍,教务处老师还得忙着来赶人。>
元嘉有些懵……>
我就想赚个十万块钱而已,怎么就成了公益偶像了?>
……>
.>
.>
(嘛,偶尔换换口味吧,哈哈,连标题都奇奇怪怪了,刑侦的便到这吧,写起来挺费劲的,最近本章说看不了,也不知啥情况,追订跌到一千了,唉,不过也轻松了,不用为成绩纠结,破罐子破摔,可以多尝试一些不同的写法,感谢一直支持的书友们啦~)>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