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章 篮球(1/5)
甫一接触篮球,庞龙就被人们认为是个天才,那时的他不仅身高体壮,而且速度飞快、投球精准,拥有胜过大多数后卫的娴熟控球技巧。而且庞龙最令人喜爱的,就是他可以让队友们都充分享受到的乐趣,让所有人都融入其中。他的态度非常严谨认真,但是从来没有因为过于投入而失去了对篮球的乐趣——在球场上,你总能看到他标志性的微笑,而这微笑的源头便是庞龙始终享受着篮球带给他的乐趣。
到了,级的庞龙终于得以进入学校校队,穿上了父亲为其选择的号球衣。那时的他还不算太高,而且拥有着极强的控球技巧,一直出任竞技组织的先发控卫。然而,短短两之后,指挥者实在无法容忍自己的控卫越长越高,于是让他改大了小前锋。几个后,刚刚打小前锋没多久的庞龙竟然又疯长了英寸!一个高中篮竞技组织,小前锋却已经有尺寸高……于是,庞龙又成了竞技组织的大前锋。
身高的益增长,让庞龙在球场上越发出色。他在场上奔跑如飞,抢篮板、阻攻、得分、下快攻,场上随处都能看见庞龙的身影。由于庞龙的校队并非传统篮球名校,所以一直到他决定参加选拨人才,都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对手。
庞龙的这种出生和成长经历可以说是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就是造就了他乐观开朗自信的性格。而坏处则是让他有点小富即安,进取心不够。所以后来曾经有采访者问已经成为“怪物”的庞龙,“你是否想再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低位能力”。而庞龙的回答竟然是:“在现在这个竞技组织里,我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水平已经足够了,我觉得我不用再开发什么新技巧了。”
欧阳高远知道后来庞龙虽然环比是竞技组织第一战士,但是纵比起来,他比起他的前辈们可是差的太多了。
庞龙刚进竞技组织的两个战季成绩很一般,进步不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庞龙虽然是状元,但是当的最佳战士被夺走。这是有原因的,他开始更多的打的位置是大前锋,而当时东北没有一个统治级的大前锋。最好的大前锋一个是小王颗一个是。但是他们两个一个上来就赶上了奥本山,竞技组织实力大减;另一个则是在团队型竞技组织,个人发挥作用不是很明显。所以那段子里庞龙虽然数据上稳步提高,但是这种提升并不是实力上的进步,更多的是因为身体的成长,和对篮球组织的适应,以及上场时间增加造成的。没有强大的对手给他压力,庞龙就会比较懈怠。
等到他来打战士时,他的进步就极大,投球命中率上升了个百分点。因为这时候他的竞争对手从大前锋变成战士。而篮球组织的隔壁正好有着最后一个超级战士,他们每个战季要打场,这就给了庞龙极大的进步动力,所以接下来的两个战季他的进步神速。可是王颗已经很老了,很快就让出了竞技组织第一战士的名头,庞龙则顺势成为了最强的一个。到了~战季他成功带队打进了总决赛更是一举奠定了自己竞技组织最强战士的地位。
这个荣耀很风光,可是这对于他的个人成长来说很不利,按说他还轻,还不到岁,还有着很大的上升空间,可结果是接下来的两个战季他又停止了进步,因为没有了对手。直到拜纳姆开始威胁他的地位了,庞龙才又有了前进的动力,于是你们看到这个缩水的战季庞龙开始有低位脚步了,不再是简单的跨步勾手和强行扣篮。
庞龙的这种不进取,让欧阳高远忧心忡忡,因此今天才打算让王颗好好地敲打一下他,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
劳斯来克听了欧阳高远的话,皱着眉头说:“你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也表示赞同。但是这个做法是不是太过分了,万一要是把庞龙的信心给打没了,他这辈子就废了。”
欧阳高远听了,闭上眼咬了一下嘴唇,“我相信他不会那么容易垮掉。”
对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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